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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昨正式颁发

2015年11月1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1月11日上午,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举行,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在全国率先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关旧开新”、持续发证。据悉,当日,兰州市共颁发甘肃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1000余本,另外白银市、榆中县、临泽县、古浪县等县市也同步颁发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当日上午9时,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以及西北各省区不动产部门代表,现场视察设在通渭路房地产大厦7楼的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原兰州市房产交易大厅),观摩了兰州市不动产登记流程、信息平台和制度建设。

  随后,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此举行,李荣灿颁发我省第1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璐颁发我省第1号不动产权证明,权利人为兰州市城关区农信社永昌路信用社代表。

  当日,西北地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现场会榆中县分会场揭牌暨颁证仪式在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同步举行,并在仪式上颁发了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来自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村的村民李国军领到了榆中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注明权属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当日,榆中县共颁发6本不动产权证书、1本不动产权证明,榆中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榆中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也于当日正式揭牌运行。

  此外,当日白银市、临泽县、古浪县等市县也同步颁发了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申请不动产登记 请注意这些流程

  对不动产权利人来说,哪些不动产权可以登记,初始登记需要哪些申请材料,转移登记不同权利又需要哪些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办理时限又是怎样,不动产登记实施后,以前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书是否有效,备受广大市民关注。为此,本报走访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就这些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事项为您一一梳理。

  不动产登记包括这些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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