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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廉租房 深圳保障性住房谋变

2016年3月18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梅林四村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北区,距离市区不到半小时的车程。这里是深圳市政府为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户建设的一个大型公租房集中区域。

  3月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后,意味着深圳的公租房与廉租房将并轨运行,深圳市将以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廉租保障对象实施住房保障,并将根据住房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调整货币补贴标准。

  2011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连续发文,明确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工作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事实上,北京(楼盘)、南京(楼盘)等多个城市早在2013年之前已经实现了两房并轨。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时代周报记者介绍,深圳市此次发布的《办法》是对国家、省关于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完善深圳廉租保障制度,继续实现对低保人员应保尽保的客观需要。

  两房并轨之后,廉租房与公租房在房源上将不再有区别,且廉租房将退出深圳市的历史舞台,城市的“夹心层”也多了几分住进公共租赁住房(也即公租房)的机会。

  不会加重廉租保障对象的负担

  梅林四村不仅仅只有公租房,还有部分廉租房。王年春(化名)和老伴儿两人就在这里一个35平方米的廉租房住了4年多,他们每月只需要缴纳租金300元。

  “在外面(市场)租房,政府给补贴。两人共934元。” 王年春说,这是2012年深圳制定的廉租房货币补贴标准。然而短短几年间,深圳房价飙飞,不仅一手房及二手房涨价,房屋租赁价格也水涨船高,根据深圳链家成交系统数据统计,深圳2月平均租金为73.4元/平方米/月。不断上涨的房租让王年春夫妇搬离了原先租住的房子,申请住进了梅林的廉租房。

  新《办法》的出台,对王年春的生活似乎影响不大。深圳市住建局也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不会加重廉租保障对象的经济负担。据悉,《办法》正式施行之前,已租住廉租房且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可继续履行合同,且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租。继续履行合同及续租期间,租金标准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两房并轨后,廉租保障方式除了原来的“廉租保障对象自行承租市场房源,对其发放市场房租金补贴”外,还多了一种途径,即符合条件的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对其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并且《办法》明确表示“辖区内廉租保障对象享有优先轮候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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