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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效应:技术路径下的楼市心理波动

2015年3月1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从长远来看,不动产登记不仅将使楼市“家底”透明化,与住房信息联网、房地产税制改革等工作结合,还将有助于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转变到存量环节,形成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张晓玲 广州、深圳报道

  酝酿多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3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时距离《物权法》出台已有8年。3月1日,哈尔滨、西安、广州、深圳等15个城市开始试行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这项制度对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尚未明显体现。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北京、广州等城市,去年至今不少业主便是由于担心不动产登记而抛售房屋,中介机构也不断接到购房者和业主关于房产税何时实施的咨询。

  2017:不动产信息将共享

  由于我国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制度,具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完成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

  国土部要求各地在加快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的同时,应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透露,统一的受理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至少涉及三个方面的统一。其一是城乡统一。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处处长蔡卫华介绍,今后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涉及城乡所有拥有不动产的人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登记;其二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统一。蔡卫华说,以前是房子产权到一个地方申请登记,土地到另一个地方去申请登记。以后都要统一了;其三,业务部门职责统一。要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以及发证、登记资料和信息管理、查询等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统一起来,确保职责的完整性。

  2015年2月26日,全国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透露,根据各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最新进展,24个省(区、市)已完成省级职责整合任务,一些地方开展了市县级职责整合。全国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根据国土部明确的不动产登记进度时间表,预计2017年将实现不动产信息共享。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介绍,计划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2月27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按照广东省的工作部署,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并同步推进职责整合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在年底前设立统一登记窗口。全省将在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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