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逐步推进,全国房地产基础数据将逐渐充实、完善,登记信息的逐步“透明化”,有助于政府部门全面掌握不动产“家底”,为房地产税费等改革措施提供基础数据来源,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制度改革。
与此同时,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正在逐步展开。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两会均提出要推动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多次在讲话和撰文时指出,2014、2015两年是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房地产税是重点锁定的六大税种之一,下一步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此前重庆、上海已实行了房产税试点。但由于政策温和,效果不显著。若对征收税基、税率进行调整,真正发挥房产税对市场的长效调节机制,中长期对市场影响将逐步展现。
中国指数研究院测算,假定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存量住宅征收房产税,截至2014年底,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总计约188.15亿平米(不考虑过去几年的拆迁量),按照2014年住宅均价5932元/平米,房价调整系数为70%,估计2014年底全国住宅存量价值约79.02万亿。假定税率为1.5%(世界各国房产税率大多在1%左右),存量住宅一年房产税将为1.2万亿元。这一数据远低于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额4.2万亿元的水平。
长期来看,征收房产税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减轻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因房产税是长期税种可逐年征收,而土地出让金则是一次性收取,房产税能将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分摊于未来40年或70年,若房屋按50年产权计算,2013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额6.77万亿元,按1.5%的税率,50年征收房产税总计5.0万亿元。累计征收额度超过了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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